Wednesday, July 26, 2006

讓老闆記得你最擅長的20%

轉載文章,摘自CHRRES雜誌70期

職場明星亮眼的生涯,也許不容易複製,但在擁抱成功的準備上,絕對要有「故意」的心態。「故意」親近學習典範、「故意」擴大專業領域、「故意」讓老闆看見特長…,生涯黃金路其實可以靠自己一步步走出坦途。本文摘自「一生能有幾次工作?」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讓老闆記得你最擅長的20%

一個人在人力市場的價值,是從兩種截然不同的因素衍生出來的──「潛力價值」以及「經驗價值」。我們基本上是帶著滿滿一袋潛力和空空一袋經驗開始職業生涯,訣竅就在於,在潛力袋被掏空之前,先把經驗袋裝滿。

你現在正處在事業曲線的哪個位置?你的價值是屬於潛力型,還是經驗型?

回答之前,你必須了解到,你的價值會隨著事業進展不斷改變,從潛力價值轉到經驗價值,再轉回潛力價值。事業成功的第1個法則,就是建立並管理你的潛力與經驗價值,在事業生涯的每個階段為自己創造最大價值。

事業生涯3階段

事實上,在你的職業生涯中,不管上升速度如何,不論你所處的職業、產業或是地理位置,你都可能經歷3個不同的階段:潛力階段、動能階段與收割階段。

走對第1步,非凡主管的黃金5年:畢業後~30歲

潛力階段是指正式教育結束到30歲左右這個階段,你的已知價值主要取決於潛力。在這個時期,如果加入績優公司、接觸各種不同的經驗、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情、發現自己擅長的工作,對於形塑未來的事業將有重大影響。我們建議,年輕上班族在這個階段最好早一點到績優公司歷練。

在這個階段,你的報酬相對較低,你和其他同僚的工作經驗差別也相去無幾。但是,這個階段的確很重要,是導正事業方向最好的時機。根據我們調查,成功非凡的高階主管,認為他們職業生涯最初5年很成功的比率,是一般職員的兩倍。

在潛力階段必須完成兩項目標:至少到一家備受推崇的公司或機構工作,取得背書;同時必須更了解自己,引導自己走向一家能夠在未來幾年發揮個人優勢與興趣的企業。完成這兩個目標,未來表現將會維持一定水準,也能讓你找到一個未來幾年都樂在工作的環境。

被挖角的黃金期:38~40歲

事業起步後的5到7年,你經歷了一個個不同職位,也換過幾家公司,慢慢累積了經驗;此時,你的個人價值,是以技能及經歷的不同處境為基礎。當你能夠駕馭專業技能、不斷寫下成功紀錄、承擔更廣的責任、管理其他人,並且培養事業關係的網絡,你的潛力價值就穩定地轉為經驗價值。人通常是在35歲左右,進入事業的動能階段。

這個階段是專業生涯往上走或往下滑的關鍵,動能階段也是工作人將經驗價值發揮極致的階段。

你的潛力價值並沒有消失,畢竟未來的路還很長。但是到了這個時點,你已經累積足夠經驗,可以往組織高層職位突破,或是引起其他公司注意。這個階段,最容易根據過往戰功升遷。因為你有成功紀錄可考,也蓄積了足夠技能與經驗,足堪承擔更大責任。這個階段的主管,通常是獵人頭公司捕獵的對象,有興趣挖角的公司也最多。我們的研究顯示,被挖角的黃金高峰期,平均在38歲到40歲之間。

如果好好管理這個階段,通常會有很多選擇。你的表現大家有目共睹,尤其是你能直通消費者、客戶與供應商,並且有機會在產業研討會上演講。相反的,沒有好好把握這個階段的人,就會看到事業停滯不前。如果你無法發揮本身優勢與熱情,或是創造影響力吸引最重要機會,就錯失了動能階段的大好良機。因為在這個階段,是你和其他同輩展開不同事業軌道的重要分水嶺。

收割期:事業倒吃甘蔗

工作了25年或30年,來到45或50歲時,多數人也進入了事業的收割階段。每個人的事業軌道在動能階段的中期開始分岔,成功的高階主管不斷被賦予最重要職務與責任,經驗較淺、但才華洋溢的經理人,在這段時期還需要多加磨練。有些人的事業會繼續進展,有些人則已達高原。相對而言,在動能階段,高階主管還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。畢竟,在這個階段,大多數的工作人還是處在受雇的狀態。

事業最明顯的差異就出現在收割階段,在這個階段,事業成功的高階主管有許多工作機會供其挑選:經營公司、加入董事會、聯盟投資銀行、當顧問、寫書或發表文章、上電視、演講、領導非營利的計劃等。

為什麼有些人可以平步青雲、進入成熟階段呢?

80╱20法則

成功事業的第2個法則,就是善用80/20表現法則,讓你的老闆記得你最擅長的20%。成功運用這項法則,你就能贏得職業生涯中的大賽。

2002年,阿姆斯壯(Lance Armstrong)連續第4度贏得環法自行車大賽(Tour de France)的冠軍。他決定除了一、兩場特別的賽事外,不再在美國出賽。

為什麼?對世界第一流的運動員而言,阿姆斯壯的決定並不意外,因為他們把有限的精力留給最重要的比賽。高爾夫球迷絕對希望老虎伍茲(Tiger Woods)參加每一場比賽,電視製作人更樂見此事。但是伍茲一年參加的賽事比其他職業選手,或是之前的球王都要少。他的目光只放在高球4大賽。他並未因此道歉,反而被視為傳奇。

多數人都知道80╱20法則,這是義大利經濟學家帕雷圖(Vilfredo Paredo)所提出的理論。前20%最有價值的客戶,貢獻80%的利潤。伍茲和阿姆斯壯都決定專注最重要的比賽,因為這些比賽會帶來最大的效益。我們得到一個簡單有力的教訓:做對的事,比你做多少事重要得多。這條法則同樣適用你的職業生涯。

但不像職業運動員,工作生涯中所要完成的任務和目標,並非總是充滿榮耀。

事實上,我們的工作中有80%的內容,是單調狹隘、一成不變的,實在很難靠這些事讓自己與眾不同。但是,我們要與伍茲和阿姆斯壯同行,就必須贏得關鍵戰役,才能真正與眾不同。

贏得重要比賽

要更了解這個觀念,我們可以反過來,先看看失敗的例子。有一個失意的專家馬丁,他因為沒有應用80/20法則,使自己的職場生涯陷入平庸的困境。

和數百萬的企業人一樣,在2001和2002年間,馬丁遭遇了幾次挫敗。最初,他將責任歸咎於經濟不景氣。但是,隨著時間過去,他愈來愈覺得自己的失敗,也許是某些行為的結果。

畢業後,馬丁進入一家大型製造公司當會計,但很快就升到中階管理職位。他總是準時結帳,面對詢問,也都能立刻拿出正確的財務報表。但是慢慢的,馬丁覺得公司一些重大的策略決定,好像愈來愈不需要他,漸漸消失在升遷名單中。

馬丁上班、做該做的事,是個扎實的員工。但從某種角度看,也不會有太大的突破。他和某些運動員一樣,參加所有比賽,但從未贏過重要大賽。馬丁工作努力但和別人沒什麼不同,最後,變成公司的消耗品。

相較下,本書共同作者瑞克.史密斯(Rick Smith)就掌握了80╱20法則。他早期曾是知名軟體服務商EDS的市場分析師。負責蒐集、分析市場資訊,提供給EDS的高階經理人。

做「多」不如做「精」

有一天,他發現一份檔案,內容是EDS過去15年來所有重要案子的財務表現,每一筆都寫得非常詳細。他很好奇,不知大案子的利潤是否比小案子高。他快速分析,發現在許多方面都有很大的差異。他興奮不已,於是在辦公室待到午夜,思考如何運用這些分析結果。

隔天,他對主管做了簡報,並提議:「如果我們不只幫公司贏得更多案子,而是贏得對的案子呢?」一個星期內,他的報告被送到執行長辦公室。

從此,事情開始不一樣了。瑞克除了做日常的市場研究外,他還被要求對公司的事業做更深入的分析。有1年半的時間,瑞克的分析報告都會交給高層主管,使他比別人有更多機會,讓研究成果發揮最大影響,最後導致公司大規模地改變市場策略。

在這段期間,瑞克主要的工作還是市場分析,但他重新歸類自己的例行公事,想辦法擠出額外的時間來做企業績效分析。

他一方面訓練自己的小組成員,逐步將非關鍵性的工作交給他們。另一方面與資訊部合作,將某些研究報告的產出流程自動化,以擠出珍貴的時間用在他認為能增加價值的事上。

事實上,他已經重新定義自己的角色,從「協助贏得生意」到「協助贏得對的生意」。因為這樣,瑞克常受邀參與許多超越他權責範圍、但有助於事業開展的活動,得到別人沒有的機會和經驗。

80/20法則的重點在於,清楚什麼該做與什麼不該做。卓越的經理人正是懂得把這20%放在最前面。瑞克善用此一法則,最後讓他發揮正面影響力。

說明:下方弧線指潛力價值較低者,能累積的經驗價值相對緩慢。即使到了收割階段,個人在人力市場的價值依然成長有限。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你的blog不能讓人按上一頁,是很不善良的機制

Anonymous said...

我也看過這篇文章哩!

Anonymous said...

你好,我喜歡這篇文章,把你加入我的連結囉^^